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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65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提高对留守老人关注”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2日 13:49 信息来源:威海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隋良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对留守老人关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早在2017年5月,省民政厅等9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民发〔2017〕193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鲁民〔2018〕37号),我局高度重视,按照通知部署要求,组织各区市全面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摸排采集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年人的信息全部录入山东省养老管理平台。2018年7月,市民政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7个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威民发〔2018〕100号),指导各区市相关部门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二)扎实做好信息摸底排查工作。市民政局组织各区市民政局业务科室相关负责人召开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摸排采集工作会议。要求各区市对辖区内的留守老人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留守老人的数量规模、经济来源、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照料情况的基本情况。同时,将采集的信息与金民工程系统中以前录入的数据进行比对、核实,然后将正确的信息录入山东省养老管理平台。截至目前,全市共摸排、录入农村留守老年人108名,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时更新,实现动态管理。

(三)建立健全关爱服务制度。按属地责任,各区市指定由留守老人的村(居)委会民政协理员对留守老人进行定期走访,要求每月至少走访一次,为留守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监护、权益维护等基本服务,及时掌握农村留守老人的基本信息和生活动态,做好工作记录,并向镇(街道)报告。目前各区市镇(街)已召开了村(居)民政工作会议,将此项工作进行了详细的指导说明,并在会上指定了留守老人所在的村(居)委会的民政协理员,对留守老人进行定期走访,查看留守老人的吃、穿、住、医等情况,全面协助解决留守老人的生活难题等,全力维护留守老人的基本权益,同时理顺了关爱工作程序,做好服务记录并留存档案。期间,环翠区将辖区内所有农村留守老年人纳入12349服务平台关爱服务对象范围,提供“主动关爱”服务,按照每周一次的频率定期为留守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节日问候、天气资讯等服务。并且,充分发挥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作用,为留守老年人提供送餐、清洁、家政服务等。

(四)加强关爱服务工作保障措施。引导社会各界志愿人士积极参与到关爱服务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鼓励开展互助养老、结对帮扶等活动。发挥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作用,鼓励留守老人入住养老机构或农村幸福院;不愿入住机构的,将依托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为其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依老人意愿为其提供送餐做饭、清洗衣物、打扫卫生、家务农活等服务。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做好留守老年人界定工作。要求区市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摸排、身份核查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要继续纳入关爱范围,对因子女返乡等原因不符合条件的,要停止关爱行动。二是要加强老年人活动场地建设,让留守老年人有处可去,对积极主动性较高的留守老年人,发动他们参与到村级事务中来,发挥余热,参与邻里纠纷调解、村级事务管理,让他们做利所能及的事,弥补他们精神世界的缺失。三是进一步督促各镇(街)做好属地管理,建立留守老年人档案,一人一档;督促村级民政协理员对留守老年人每月走访一次,做好民政协理员走访辖区内留守老年人工作记录,确保工作精细化、常态化开展。四是进一步加强为老志愿服务工作。前期我们已经在荣成推广“信用管理+志愿服务”模式,调动城乡社区群众、志愿者积极参与餐桌服务,给予信用积分奖励。下一步我们将把这一模式加以推广,指导更多区市通过信用积分奖励,引导志愿者参与到老年助餐、居家服务等为老服务中。